官網新聞:吸附VOCs的活性炭是否一定為危廢?違法處置要承擔何責?
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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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吸附惡臭氣體的廢活性炭屬于一般固廢么?
問: 生活污水處理站,用活性炭吸附惡臭氣體,廢活性炭算危廢么?
答: 因為惡臭氣體含硫化氫和氨氣等有毒氣體,活性炭吸附上述有毒氣體后是否屬于危險廢物建議鑒別后確定其屬性。
2、關于污水處理站惡臭處理活性炭是否屬于危廢的問題
問:食品行業(生產火鍋底料、蘸料、料酒)污水處理站惡臭(主要污染物氨、硫化氫、臭氣濃度)采用活性炭處理,產生的廢活性炭是否屬于危廢?2、2021版危廢名錄的HW49900-039-49中的“煙氣”是指某種物質燃燒后的廢氣嗎?
答:不屬于危險廢物
依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
3、關于活性炭碘值問題的回復
來信:關于生態環境部印發《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通知稱:采用活 性炭吸附技術的,應選擇碘值不低于800mg/g的活性炭。目前廢氣處理設備里面使 用的活性炭有二種,一是柱狀形活性炭,二是蜂窩狀活性炭。柱狀活性炭碘值是 可以達到800mg/g。但目前市場廢氣處理設備更多的是使用催化燃燒設備,而且處 理效果是非常好的,這些設備里面使用的是蜂窩活性炭,而蜂窩活性炭因為生產 工藝問題目前碘值是達不到800mg/g的,目前市場蜂窩活性炭最高碘值也就只能做 到600mg/g。建議增加四氯化碳指標≥55%。
回復:目前市場上存在大量質量低、吸附效果差的活性炭,難以滿足揮發性有機物 (VOCs)污染控制要求,《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提出“采用活性 炭吸附技術的,應選擇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目的是引導企業主動 使用吸附效率高的活性炭,實現VOCs有效減排。對于采用顆粒狀、柱狀等活性炭 吸附的,應選擇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采用蜂窩狀活性炭吸附的,建 議選擇與碘值800毫克/克顆粒狀、柱狀等活性炭吸附效率相當的蜂窩狀活性炭, 并按照設計要求足量添加、及時更換。
4、活性炭處理方式判別
內容:我司主要生產雞精,雞粉調味料。生產過程中有雞精雞粉的氣味散發,故用活性炭吸附處理。因都是食品級的無害物質,請問吸附氣體后活性炭是否可以當做一般固體廢物處理?
答復:煙氣、VOCs 治理過程(不包括餐飲行業油煙治理過程)產生的廢活性炭,除雜、凈化過程產生的廢活性炭(不包括 900-405-06、772-005-18 、 261-053-29 、 265-002-29 、384-003-29、387-001-29 類廢物) ,屬于危險廢物,代碼900-039-49。未納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版)》且排除危險特性的物質,可不作為危險廢物管理。
5、吸附水性漆噴涂產生的VOCs的廢活性炭是否屬于危險廢物
問:企業噴漆只使用水性漆,水性漆產生的VOCs采用活性炭吸附處理,那么吸附了水性漆VOCs的廢活性炭屬于危廢嗎?水性漆VOCs主要成分為丙二醇、正丁醇等小分子助溶劑。
答: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沾染或含有毒性危險廢物的廢棄過濾吸附介質,屬于危險廢物,代碼900-041-49。《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第八條規定,對不明確是否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予以認定。經鑒別不具有危險特性的,不屬于危險廢物。
用來吸附廢氣的活性炭到底是不是危廢?
吸附VOCs后的活性炭是不是危廢?
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版)中規定,如下三個大類,8種廢活性炭可明確認定為危險廢物:
我們不涉及上述三個大類的行業,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VOCs活性炭可不可以按一般固廢的要求處置呢?
絕對不行。其他行業的VOCs廢活性炭屬于HW49其他廢物900-041-49的描述“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險廢物的廢棄包裝物、容器、過濾吸附介質”,故也應該被認定為危險廢物。
VOCs廢活性炭是否在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之列?
VOCs廢活性炭不存在豁免情形,而是直接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
既然VOCs廢活性炭屬于危險廢物,那該怎么辦?總不能在場地上越堆越多?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處置是否可以?有哪些注意事項?
①首先,廢活性炭的管理計劃必須向環保部門備案
《固廢法》第七十八條 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如實記錄有關信息,并通過國家危險廢物信息管理系統向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
②企業不得擅自處置廢活性炭
《固廢法》第七十九條 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環境保護標準要求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不得擅自傾倒、堆放。
③企業必須委托具資質單位或個人進行處置
《固廢法》第八十條 禁止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活動。
說到這里,環境君提醒大家:禁止將廢活性炭交給供貨商帶回。(這是實際工作常見的違法情形)
以下幾種違法行為需注意!
①活性炭填充量不足、未規范填充,長期不更換,或者設施未正常開啟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
②未按規定建立臺賬,記錄處理設施的主要運行和維護信息,如活性炭更換周期和更換量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工業涂裝企業未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臺賬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
③活性炭質量以次充好,購買使用低碘值劣質活性炭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
違法處置VOCs廢活性炭,該承擔什么責任?
如果企業為了圖方便或者節約成本,不按規定管理和處置廢活性炭的話,小編明確地告訴你,后果會很嚴重的。讓我們來看看有關企業可能會面臨的法律責任吧。
(一)民事責任
《固廢法》
1. 第一百一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造成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故的,需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
2. 第一百二十二條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門、機構組織與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進行磋商,要求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第一百二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二)行政責任
《固廢法》
第一百一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責令停業或者關閉:
(一)未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的;
(二)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或者申報危險廢物有關資料的;
(三)擅自傾倒、堆放危險廢物的;
(四)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的;
(五)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填寫、運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或者未經批準擅自轉移危險廢物的;
(六)未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或者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的;
(七)未經安全性處置,混合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具有不相容性質的危險廢物的;
(八)將危險廢物與旅客在同一運輸工具上載運的;
(九)未經消除污染處理,將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場所、設施、設備和容器、包裝物及其他物品轉作他用的;
(十)未采取相應防范措施,造成危險廢物揚散、流失、滲漏或者其他環境污染的;
(十一)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危險廢物的;
(十二)未制定危險廢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的;
(十三)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并如實記錄的。
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行為之一,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第三項、第四項、第十項、第十一項行為之一,處所需處置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所需處置費用不足二十萬元的,按二十萬元計算。
(三)刑事責任
《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條 污染環境罪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根據"兩高環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釋",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3噸以上就能判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