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加強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環保工作
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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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雙碳”目標推動了以風電、光伏發電為代表的新能源項目的迅猛發展,光伏發電、風電裝機已超過水電成為第二、三大電源類型。在促進能源行業清潔低碳轉型的同時,風電、光伏發電建設項目對生態環境的影響逐漸從單一性向綜合性、區域性、復雜性轉變,項目布局日益臨近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生態環境脆弱區、人口稠密區等環境敏感區,所帶來的噪聲、光影閃爍、固廢等綜合環境污染問題需要引起高度重視。
為保護生物多樣性,正確處理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的關系,助力美麗中國建設,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簡稱“中國綠發會”)政研室早在2021年就致函生態環境部,建議加強風電光伏基地項目生物多樣性影響評價工作,并從三個方面提出了具體建議:一、嚴格執行項目建設環保一票否決制;二、生物多樣性調查評估應作為風電光伏基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重要內容;三、加大風電光伏基地建設項目監管力度。
綠會政研室的以上建議在近日生態環境部公布的《關于加強陸域風電、光伏發電建設項目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中得到了積極回應,該《通知》第一部分要求加強政策環境影響分析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首次從生態環境角度對行業布局規劃、選址階段提出了分區發展要求,充分發揮了環境影響評價源頭預防作用。第二部分是完善和強化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圍繞進一步優化項目環評管理,提出完善項目環評分類分級管理、強化單個項目整體性評價、等多方面的要求。第三部分是嚴格落實項目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要求,結合陸域風電、光伏發電建設項目開發特性和生態環境影響特征,提出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強化植物生態修復、嚴格控制噪聲和光影閃爍影響等多方面的要求。第四部分是進一步加強項目事中事后監管,這部分對陸域風光資源開發建設項目全過程提出了環境管理要求。第五部分是做好項目退役生態修復與治理,從行業全生命周期生態環境保護角度考慮,完善末端處理和資源循環利用要求,以促進資源循環利用和可持續發展,降低環境污染風險。
原標題:生態環境部:加強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環保工作 | 綠會政研室建議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