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甲烷排放控制工作方案》,將開展十二項行動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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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加強甲烷排放控制,根據生態環境部等11部門印發的《甲烷排放控制行動方案》(環氣候〔2023〕67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堅持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協同推進,處理好減排和發展、安全的關系,以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引領,以夯實基礎能力為關鍵,以高效利用、技術創新、協同控制為手段,加快形成甲烷排放監管體系,推進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有力有序有效控制甲烷排放。
到2025年,甲烷排放控制政策、技術和標準體系逐步建立,甲烷排放統計核算、監測監管等基礎能力有效提升,甲烷資源化利用和排放控制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和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持續提升,污水處理甲烷回收利用水平持續提升。種植業、養殖業單位農產品甲烷排放強度穩中有降。
到2030年,甲烷排放控制政策、技術和標準體系進一步完善,甲烷排放統計核算、監測監管等基礎能力明顯提升,甲烷排放控制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效提高,甲烷排放持續穩步下降。全省廢棄物處理往資源化、減量化方向持續推進。種植業、養殖業單位農產品甲烷排放強度進一步降低。能源領域甲烷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二、重點任務
(一)固廢填埋甲烷減排行動。建立生活垃圾分類處理體系,推進生活垃圾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填埋場設置導氣收集設施,對填埋氣體進行無害化處理。鼓勵采取庫容騰退、生態修復等措施有序推動填埋場封場整治。到2025年,珠三角地區實現垃圾“零填埋”,粵東西北地區垃圾焚燒占比達65%以上,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不低于60%。(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廢水處理甲烷減排行動。全面提升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能力,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和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理。開展高甲烷排放行業企業甲烷回收利用試點示范,推廣應用先進適用技術和成果。鼓勵有條件的污水處理項目采用污泥厭氧消化等方式,并加強沼氣回收利用。到2025年,全省地級及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5%以上,其他城市達到90%以上。(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種植業甲烷減排行動。強化稻田水分管理,推廣稻田節水灌溉技術。鼓勵試點改進稻田施肥管理,推廣緩控釋肥、有機肥替代化肥、秸稈炭化還田、秸稈基質還田、秸稈腐熟還田等技術。選育推廣高產、優質、低碳水稻品種,示范好氧耕作等關鍵技術,創建示范項目和工程。推廣綠色高效種養模式,開展水旱輪作試驗示范,集成示范全過程綠色高質高效技術模式。(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農業農村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畜禽養殖減排行動。以畜禽規模養殖場為重點,推廣工業化生產的集約化養殖模式,推廣低蛋白日糧、全株青貯等技術和高產低排放畜禽品種,降低單位畜禽產品腸道甲烷排放強度。改進畜禽糞污處理設施裝備,推廣糞污密閉處理、氣體收集利用或處理等技術,建立糞污資源化利用臺賬,實施畜禽糞污養分平衡管理,提高畜禽糞污處理水平,減少畜禽糞污排放甲烷等溫室氣體。到2025年,全省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2030年達到85%以上。(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農業農村廳、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農業碳匯提升行動。推廣有機肥施用、秸稈科學還田、綠肥種植、糧豆輪作、有機無機肥配施等技術,構建用地養地結合的培肥固碳模式。將農田整治提升作為重點事項,推進退化耕地治理,提高土壤肥力,提升固碳潛力。持續推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和基料化利用,發揮好秸稈直接還田耕地保育固碳和種養結合功能。推廣秸稈還田后的水分、氮肥優化管理等科學技術措施,提高土壤固碳能力。到2025年,全省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86%以上。(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農業農村廳、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發展農村沼氣,鼓勵有條件地區建設規模化沼氣工程,推進沼氣集中供氣供熱、發電上網,開展生物天然氣車用或并入燃氣管網等替代化石能源的試點示范。推廣生物質成型燃料、打捆直燃、熱解炭氣聯產等技術,配套清潔爐具和生物質鍋爐,推廣太陽能熱水器、太陽能燈、太陽房,利用農業設施棚頂、魚塘等發展光伏農業,助力農村地區清潔用能。(省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廳、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油氣系統甲烷減排行動。促進油氣田放空甲烷排放管控,鼓勵企業因地制宜開展伴生氣與放空氣回收利用,不能回收或難以回收的,應經燃燒后放空。完善油氣領域泄漏檢測與修復技術規范體系,推動全產業鏈泄漏檢測與修復常態化應用。加強管線先進維檢修技術、設備的研究與應用,有效提升甲烷泄漏控制能力。全面強化無組織排放控制,減少施工和使用過程中甲烷逸散排放。科學規劃設計新建油氣作業項目,在確保生產安全的基礎上,努力逐步減少常規火炬燃放。到2025年,油氣行業單位油氣當量甲烷排放強度下降40%以上,油氣放空氣回收利用率達到50%以上。(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生態環境廳、應急管理廳、市場監管局、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污染物與甲烷協同控制行動。制定重點領域污染物與甲烷協同控制技術指南,構建污染物減排與甲烷排放控制一體推進的治理體系。加強揮發性有機物與甲烷協同控制,妥善處置工業生產產生的含甲烷可燃性氣體。推進垃圾填埋場惡臭污染物與甲烷協同控制。鼓勵對廢水有機物含量高、可生化性較好的行業依法依規與城鎮污水處理廠協商水污染物納管濃度。推動機動車船動力系統技術提升,實現污染物與甲烷協同控制。到2025年,污染治理與甲烷排放協同控制能力明顯提升。(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監測體系建設行動。探索開展甲烷排放監測試點,在重點領域推廣甲烷排放源監測,建設農田甲烷排放試驗監測站。在現有的生態環境監測體系下,逐步建立地面監測、無人機和衛星遙感等天空地一體化的甲烷監測體系。結合省級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工作,推動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綜合管理系統建設,建立重點行業企業甲烷排放核算和報告制度,推進甲烷排放因子本地化,逐步實現甲烷排放常態化核算,促進跨部門數據共享。探索開展大氣甲烷濃度反演排放量模式等研究,加強反演數據對核算數據的校核。(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科技創新支撐行動。加大科技研發支持力度,持續開展資源化利用、高產低排放育種、監測等關鍵技術的研發創新,發布各領域甲烷減排技術目錄,形成一批綜合性技術解決方案。加快推進重點領域甲烷排放控制裝備和技術集成化和產業化,部署建設一批國家重點研發創新項目和重大工程。全面落實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等標準,鼓勵大型企業開展甲烷減排,推動相關產業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標準體系建設行動。開展甲烷排放相關標準制修訂工作,適時提升油氣甲烷泄漏排放標準,制訂水稻、畜禽養殖及廢物資源化利用甲烷排放控制技術規范,制修訂甲烷排放監測、核算、報告、核查等技術規范,完善甲烷利用項目溫室氣體減排量核算方法,及時更新缺省排放因子。開發固體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等減少甲烷排放的方法學。(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經濟激勵政策創新行動。推進具有甲烷減排效益的項目納入EOD項目庫。探索研究水稻種植和畜禽養殖甲烷減排獎補政策。探索將甲烷納入廣東碳市場或碳普惠等市場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甲烷利用和減排項目開展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鼓勵甲烷排放控制工程項目開展氣候投融資。(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生態環境廳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具體落實措施,加強統籌協調和調度指導,推動信息互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作用,督促企業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責任落實。健全甲烷減排工作協調機制,加強省與市縣政策的縱向協同和財政政策與相關體系的橫向協同,形成政策與資金的工作合力,確保各項重點舉措落地見效。生態環境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行動方案實施情況的跟蹤調度分析,定期調度落實甲烷排放控制目標任務。(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國際合作。通過氣候變化南南合作、“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國際聯盟等平臺,在甲烷控制政策、技術、標準體系、甲烷監測、核算、報告和核查體系以及減排技術創新等方面加強交流合作。(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宣傳引導。開展對甲烷排放監測、核算、報告和核查體系建立以及污染物與甲烷控制的相關培訓。充分利用各類傳統媒體和新媒體,拓寬宣傳渠道,加強對甲烷排放控制的氣候、經濟、環境和安全效益的宣傳,開展甲烷減排優秀做法和典型經驗做法宣傳。(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原標題: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等8部門關于印發《廣東省甲烷排放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